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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金沙所有网址章程(修订)

 



  

 

JS金沙所有网址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原衢州师范学校、衢州卫生学校、衢州教师进修学:歪橹葜械茸ㄒ笛。原衢州师范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创办的西安县(衢县)小学教员养成所,原衢州卫生学校始创于1951年成立的浙江省省立衢州医院卫生技术学校,原衢州教师进修学校始于1978年创办的衢县教师进修学校,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87年。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原衢州师范学校、衢州卫生学校、衢州教师进修学:歪橹葜械茸ㄒ笛#ú糠郑┖喜⒊闪S金沙所有网址。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和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确保学:托、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JS金沙所有网址,中文简称衢职院,英文名称为Quzhou Colleg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QZCT。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18号。学校网址http://www.qzct.net。

第四条  学校由衢州市人民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管,保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维护学:戏ɡ婧土己玫陌煅Щ肪。

第五条  学校办学定位是立足衢州,依托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区位优势,面向市。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立德树人、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良知和工匠精神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俯身贴地、提升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强化内涵建设,培育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全面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进协同创新发展。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是成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评价优良的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成为浙闽赣皖四省边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高地和高水平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JS金沙所有网址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九条  学校校训是尚德弘毅,知行合一。

第二章  学校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学校依法享有下权利:

(一)依法按照学校章程管理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二)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条件,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三)根据社会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比例,确定自主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并依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考核学生成绩,评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等级。

(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自主确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其他职工;制定和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方案。

(六)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及职业培训;依法开展与国(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七)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依法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学:戏ㄋ械牟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有关规定为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四)接受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

(五)依法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七)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办学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职业精神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创新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提高育人质量,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学校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制三年或二年。

第十四条  学校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融通的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办学形式。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确定适度办学规模。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秉承产教融合发展,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多层次教学督导体系,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状态进行动态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

第十九条  学校组建各类研究组织和创新平台,完善科技研发管理体制,鼓励师生开展科技研发和知识创新,保障学术自由,严格学术规范。

第二十条  学校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发社会服务项目,提高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二十一条 学校融合区域文化、产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积极打造具有JS金沙所有网址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大力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四章  学生、学员及校友

第二十二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二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织或参加学生团体、文娱体育等活动,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参与民主管理,对教学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三)遵守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